2012年7月2日 星期一

我一向不喜歡為了一件東西而去故意花費太多錢,從我有記憶以來,我一直覺得我家沒有什麼錢,我人生中買的第一項奢侈品,是幼稚園時期買的喬丹6代.喬丹7代,其實我根本不知道喬丹是誰,沒看過他打球。

從罰球線起跳灌籃?很厲害嗎?

後來才知道真的很厲害(汗)。

為了一個不認識的人堅持買了幾千塊的球鞋,我也真的是白癡。






幼稚園時,在我身上發生了一個故事。

老爸買了一盒,共十二支的木鉛筆給我。

聽來不錯,但卻很悲慘。





"只要你少了一支,回來我就K你一下。"

那一天我過的戰戰兢兢,當然也沒有少,那是拿到鉛筆以後的第三天,大概是龜毛性格作祟,我總是喜歡把所有的鉛筆削的尖尖的,這樣我看了才會很舒服,有一個同學沒帶筆,向我借,我心想只有一個人,還好,就借給他了。

突然,半盒不見了,突然,只剩三支,放學後只剩半盒。

我不知所措,怎麼會這樣呢,直到現在,我還是不知道為什麼只剩半盒,我拿著少了6支鉛筆的鉛筆盒,領了六棍。




直到現在,我還是常常借朋友東西,常常借,常常沒還。

有時是準時還,我歸類於第一種人。

有時是慢了還,有講,我歸類於第二種人。

但有些人,不還,也不會講,也許是忘記了,也許是巴著想要得到我一點便宜,不管是迷糊,或是故意,我都歸類在最後一類。



我基本上,只要我有記憶,很討厭欠別人東西,因為會給別人信用不好的錯覺。



我會認為,只要我有的,借給朋友沒關係,因為只是借,終究是會還的。

但沒還呢?那也沒什麼關係,因為是朋友嘛。



有一陣子老爸老媽一直問我錢到哪裡去了,為什麼平常不花什麼錢的我,幾萬塊會不翼而飛呢?


我想,如果錢一直在自己身上,但我卻不會花,感覺沒什麼用。

如果能幫助朋友暫時度過危機,也是蠻值得的。

但最近一直為了這件事情挨罵。

該說我太天真,還是......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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